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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讀經進度:羅馬書第一章,16~32節

 

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

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

18 原來,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

19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

20 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
21 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

22 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,

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

24 所以,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。

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;主乃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

26 因此,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

27 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

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

29 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(或作:陰毒),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;

30 又是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(或作:被神所憎惡的)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。

31 無知的,背約的,無親情的,不憐憫人的。

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。

 

*讀經重點:

  1. 使徒保羅開始談到福音的奧秘,就是拯救每一位相信福音的人,神的公義會顯明在人的相信上,若是相信,就得到生命,若是不相信,就是罪人,將會承受神從天上而來的憤怒(18節)。

  2. 從神造天地之後,神已經使用許多方式向眾人表明祂的大能與神聖,無時無刻世人都可以感受到神的浩大,這是人無法推翻且不能辯駁的真理,只是人的背叛與罪性仍然存在,雖知道神卻仍然反抗,不榮耀神也不感謝神,(21節)真是犯了忘恩負義的罪。

  3. 人的驕傲,墮落,犯罪必惹神憤怒,輕看神的救恩,濫用神給予的自由意志,充滿驕傲後經常自以為義,若是執意犯錯,神就任憑罪人陷於罪惡泥沼內,使罪人相互玷污彼此,生命越來越污穢(24節),最後樂於活在黑暗中,呼吸滿腔霧霾,咀嚼盡都腐壞,惡人縱慾必惹神怒氣,彰顯公義定懲罰嚴厲。

  4. 人的罪性毫無止境,從保羅所處的羅馬帝國時代,到今天的二十一世紀,罪的影響一直都在,也越來越嚴重,持續下來人所犯的過錯真是罄竹難書,讓人瞠目結舌,尤其在性上面任意妄為最為明顯,同性戀,性解放,模糊性別(27節),人持續叛逆而做出許多違反神定律的作為,都是不尊敬神的創造,也讓神憤怒,雖繼續任憑惡人沈淪在罪中,也預告這些人必受報應。

  5. 保羅警告性上面的犯罪是最嚴重之惡後,更提醒信徒要注意其他的罪,總共有,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(或作:陰毒),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、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(或作:被神所憎惡的)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、無知的,背約的,無親情的,不憐憫人的、二十一項的罪,犯這些罪的下場就是死,只是作惡之人不僅犯罪,還鼓勵他人一起沈淪,讓我們真要警醒,不要交到壞朋友,讓我們陷入罪的網羅中。

 

*禱告:

  1. 為自己能認清楚罪惡的嚴重性。

  2. 為自己仍在行的罪悔改。

  3. 為止住世上的性犯罪禱告。

  4. 為自己朋友持續走在罪中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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