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讀經進度:羅馬書第十二章 17~21節
17 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18 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
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』」
20 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*研習經文:
查考申命記32章35節,為何人不要為自己申冤?
查考箴言25章21~22節,了解對付仇敵的正確方法。
*讀經重點:
羅馬書十二章如果可以分成三部分,1節到8節是談到成聖開始生命改變,要按個人恩賜來服事。9節到16節章要凸顯基督徒生命的特質,這個特質就是愛。從愛出發,學習如何在主裡同工。最後17節到21節章教導信徒如何有正確的人際關係,不論是與教會其他同工,或是與社會上的眾人,基督徒也需要學習,讓自己的人際關係可以顯出神的榮耀。
十二章17節一開始就是人際關係最重要原則,保羅談論重要主題時,常常開始就點出最重要,也最難達成的目標,如十二章9節,基督徒的生命特質,要做到愛人不可虛假,十二章17節,基督徒的人際關係,要做到不要以惡報惡,如果用報復的心態行事,雖然報仇,卻玷污自己的手,也污染心靈。因此反而要先尋求眾人以為美之事,眾人不僅有基督徒,也有未信主之人,所以更要在受委屈之事上,努力活出討神喜悅樣式。
基督徒是和平之子,當盡力尋求和睦,甚至在自己委屈之事上,先求和善,再求公義,心態上要放棄輸贏的想法,如果能達成雙贏就是最好的結局,若真是自己有冤屈,雖然心中憤怒,極想要復仇,只是若將此事交給神定奪,完全順服神未來的掌管,若是有冤屈,主必報應,間接捨棄與對方決戰的心態,就能早早輕鬆擺脫重擔,這不是兩全其美的方法嗎?
十二章20~21節保羅傳遞一重要觀念,基督徒要學習以善勝惡,倚靠神終必得勝,不需要憑自己血氣去報復。因此20節說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,就是在憤怒生氣中,也要以愛來面對委屈。為何神要我們不要報復,反而用愛來面對仇敵呢?
用愛面對仇敵的結果,保羅使用一句畫面鮮明的話,將炭火堆在他的頭上,只是這句話具備哪些意義呢?這是埃及人的一種宗教風俗,當有人為自己的罪懊悔 時,便將炭火堆在自己頭上,火來燒盡所犯罪惡,表示懺悔與潔淨。故此基督徒用愛心對待仇敵時,便如同用炭火堆在他的頭上,使他受感而產生懊悔的心來。
*禱告:
成為不以惡報惡的人。
願意用愛來面對仇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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